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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線樓市,又一個松綁大器出爐?

2023-09-14 17:25
樂居財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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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樂居財經 鄧如菲

深圳人又因為房子“離婚”了?

近來有消息稱深圳對離異三年內購房政策有所松動,一時間,深圳人為了購房排隊離婚的消息也同時出現(xiàn),不過很快被澄清為謠言。

規(guī)定顯示,離異三年內再婚或復婚家庭購房時,按照現(xiàn)有家庭的房產套數(shù)計算,不再追溯離異前家庭名下?lián)碛蟹慨a套數(shù)。而按照原有政策,夫妻離異的,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,按離異當日原家庭擁有的住房總套數(shù)計算。

不過這一消息后來得到官媒回復,稱政策沒有調整,還是原有的。

有媒體分析,當前深圳關于離異三年內單身人士購房的政策不變,依舊要追溯原有家庭住房套數(shù)。只是政策作出優(yōu)化,即離異三年內復婚或者重建家庭的,復婚或者新組建家庭的另一方不受此前離異一方的家庭住房套數(shù)限制,家庭住房套數(shù)按照現(xiàn)有家庭套數(shù)計算,而離異一方的購房資格依舊受限。

買房離婚的邏輯是,“認房不認貸”政策之后,即使之前有過房貸記錄,但是只要名下無房,就可以享受首套房三成的首付比例,這一購房資金門檻的降低,可以通過“離婚”將房產協(xié)商給另一方獲得。

但上述操作的前提是,離婚三年內購房,不追溯原家庭住房套數(shù)。按照當前的政策,當事人想要通過離婚短期獲得首付三成的資格顯然行不通,至少要等三年。

9月10日,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發(fā)布《關于建立婚姻信息查詢機制 完善住房貸款管理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指出,深圳市將建立婚姻信息查詢機制、完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,通過省數(shù)據共享機制為商業(yè)銀行提供購房人婚姻登記信息的查詢便利。

同時,商業(yè)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(yè)務,應通過房地產信息平臺,查詢借款人婚姻狀況和購房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成員名下在本市擁有的住房套數(shù),作為貸款審核依據,有效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要求。

同時,商業(yè)銀行要據此做好相關業(yè)務流程和管理制度的配套調整。

也就是說,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,商業(yè)銀行可查詢個人婚姻信息,嚴堵“假離婚”買房漏洞。

針對這類政策,樂居財經查閱了其他三個一線城市的相關規(guī)定。相對深圳,其他三個一線城市對離異后購房的限制還未進一步優(yōu)化。

2021年8月,北京為了獲取購房資格而離婚出臺了調控政策,明確夫妻離異的,若原家庭在離異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,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,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房,且該政策目前也仍然在執(zhí)行。

2021年1月22日起,上海關于限購政策調整,對夫妻離異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,其擁有住房套數(shù)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(shù)計算。在該政策的限制下,若夫妻在離婚前已有兩套住房,無論房子是否都歸一方所有,在離婚之日起三年內,雙方都將視為已擁有兩套住房從而被限購。若只擁有一套住房的,在離婚之日起三年內,任何一方如果沒有再次結婚的,將會被限購,而再次結婚后再購房的,則按照購買第二套住房來計算。

廣州規(guī)定,對離婚一年以內的住房貸款的申請人,銀行業(yè)金融機構按照居民家庭在廣州市擁有1套住房的信貸政策執(zhí)行。

       原文標題 : 一線樓市,又一個松綁大器出爐?

聲明: 本文由入駐維科號的作者撰寫,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OFweek立場。如有侵權或其他問題,請聯(lián)系舉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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